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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第 34 章(1 / 2)


此为防盗章  以前唐家人吃饭, 从来就只有一碗青菜,隔得五六天能见着一个蒸鸡蛋, 可那是唐振林两个孙子的专享菜肴,旁人都没得份儿。而杨家的饭桌上,至少有三个菜碗, 虽说基本没有荤菜,可却还是变着法子做出几个素菜来——杨家不是简简单单的吃饭,杨家吃出了生活质量!

今天更是有些不同,当廖小梅抱着唐美红上桌子吃饭的时候,她看到桌子上摆着三个菜碗,一大盆子青菜, 一个碗里装着几个煨辣椒,另外一个碗……唐美红皱了皱鼻子,她似乎闻到了一种久违的香味。

那是油渣!

对, 那就是二十一世纪里不值一提的猪油渣!一小颗一小颗切得很碎, 洒在那几根长豆角里头,闻着是那么那么的香。

王月芽从油渣碗里捡出几颗油渣放到几个孙子碗里:“今天让你们开荤!”

唐美红盯着那几个孩子美滋滋的嚼着猪油渣,喉咙里咕嘟了一声。

她也想吃猪油渣,穿过来这么久了,每天都是喝奶, 口里都淡出味来了, 她真的想吃些油腻的东西好好改善下口味。唐美红觉得, 如果现在自己眼前有一块肥肉, 她肯定能毫不犹豫的吞下去。

“哟, 小六也想吃油渣哩。”王月芽望了一眼唐美红,笑得合不拢嘴:“小六,咱们今天也来开开荤?”

小六是杨家给唐美红取的小名,正月初六生,正好又是家里第六个孩子,就叫小六,大名还没取,等着杨树生到县城里请一位在中学教书的先生给取回来。唐美红挺喜欢这个小名,杨家小六小六的叫着,她便忍不住手舞足蹈一下表示回应,旁边几个大人脸上笑容满满,大家都很欢乐。

王月芽拿了筷子在那个油渣碗里点了点,伸着到了唐美红嘴边:“小六,尝尝味道?”

那诱人的香味越来越近,唐美红忍不住张开嘴,猛的叼住了那根筷子。

舌头在上边舔了舔,这味道真是好啊,又香又有咸味。

久违的味道……唐美红含着那根筷子,眼泪都快要流了出来。

“哟,小六可真聪明,看到好东西都不肯松口。”王月芽宠溺的看着唐美红,眼里满满都是慈爱的光。对于一个带大了五个男娃娃的她来说,忽然得了一个长得漂漂亮亮,文静温柔的女娃娃,简直是上天给她的恩赐。

“娘,小六还要几天才得三个月,开荤要一百天吧。”杨树生的弟媳妇熊芬在一旁嘟囔了一句,有些儿心疼。

油渣可是金贵东西,怎么能给这个小毛娃娃吃呢,那不是糟蹋好东西吗?她家狗蛋牛蛋正是长身子的时候,这些油渣该给他们吃的嘛!

“就早那么些天,有啥关系,小六想吃就给她吃。”王月芽想把筷子抽出来,没想到唐美红含得很严实,轻轻一拉,纹丝不动。

廖小梅伸手轻轻弹了弹唐美红的脸颊:“小六,松开,别顽皮。”

唐美红看了她一眼,张开嘴,咯咯的笑了起来。

前世过得真辛苦,读到研究生毕业,找工作时四处碰壁,只能走上国考之路,每天看书做题忙得不亦乐乎。没想到忽然穿越成一个小小婴儿,一切都从头再来,她要尽情享受这段无忧无虑的婴儿时光。

“小六可真机灵。”王月芽把筷子收了回来,瞅着唐美红笑得甜甜,没有长牙齿的牙床一片淡淡的粉色,看上去实在是招人爱:“我起先还觉得你们该去抱个男娃娃回来,现在瞧着没抱错,咱们村谁家有小六这样好看又聪明的娃儿?”

“可不是吗?”王月芽的三儿媳,杨土生的媳妇刘玲玲赶着婆婆的话往上说:“娘,女娃儿也不错啊,招个上门女婿进来,不照样能传宗接代?”

王月芽想了想,笑着点了点头:“可不是吗?咱们小六长得这么好看,不愁没人求着上门。”她看了一眼廖小梅,嘴角浮现出含蓄的笑:“再说了,押子还是挺灵验的哪。”

所谓押子,是当地一种习俗,如果夫妻两人多年没有孩子,去抱养一个孩子以后很快就能怀上身孕,虽然这事听起来很不可思议,但确实有一些成功的例子。王月芽觉得,要是这小女娃能给大儿子带来一个孩子,那就更好了。

听到王月芽提起押子这两个字,唐美红心里恍然大悟,原来这位奶奶对她的喜爱不仅仅是她生得好看又乖巧,她还希冀自己给杨树生夫妻俩带来好运呢。

不管她怎么想,只要自己能衣食不愁的度过童年时代就行,以后的日子她完全可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——她来自未来,如果还不知道如何把握时机,那也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了。

“押子……我倒是听说过这事儿。”刘玲玲又赶紧跟上婆婆的步伐:“我家一个远房亲戚就真的押到了一个儿子呢。”

公公手中攥着一笔钱,每个月还有十五块钱的退休工资,多巴结着些,好歹能多漏点好处到自家。刘玲玲看了挤着坐在一条板凳上的三个男娃娃,有些担忧,都说多子多福,她现在就担心到时候攒不够娶媳妇的钱,只能看看公公婆婆那边有没有一些支援了。

“我就想不通了,抱一个回来就能生,只怕是凑巧的吧,哪里个个都是这样的。”熊芬见着刘玲玲追着婆婆走就觉得有些不舒服,为了多分点好处,这个弟媳妇自己一点主见都没有,婆婆放个屁,她都会说是香的。

“能生就生,不能生咱们还有小六呢,说这么多有的没的干啥。”王月芽见廖小梅的脑袋低了下去,知道她心里头还是为着没孩子难过,自己也觉失言,冲熊芬瞪了一眼,伸出筷子又点了点菜汤伸到了唐美红面前:“小六,还要尝点不?”

唐美红叼住筷子,冲着王月芽又手舞足蹈了一回,看得桌子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,除了刚刚被王月芽说了两句的熊芬。

“你咋就不晓得顺着娘说话哩?”

吃过中饭各回各屋,杨水生才进门,就拉下了脸:“大嫂不能生,一直是她心里头的疙瘩,你还老是去戳她心窝子做啥?”

熊芬气哼哼拉过一张板凳坐了下来,伸手把额头的刘海抹了上去,一头的汗。

“我就看不惯刘玲玲讨好卖乖的样子。”

“有啥看不惯的,她哪里又碍你的眼了?”杨水生在小桌子旁边坐了下来,卷起一张老烟叶,点了火,屋子里弥漫着一种粗糙的烟味:“你也不晓得和她学学,没看到娘有多喜欢她那三个娃儿。”

“哼,我就是气不过这一点,我们家狗蛋牛蛋比他们那几个,可是聪明多了,生得又俊,可你娘哩!有好东西总是多分了给他们!现在来了个小六,咱们狗蛋牛蛋更靠边站了!”熊芬一边说一边揉胸口,越想越气:“你看小六穿的新衣裳!一个奶娃子,给她做新衣裳!我们家狗蛋牛蛋还是穿旧的哪!”

“那是大哥在县城里扯回来的布!”杨水生吧嗒了一口烟叶,皱起了眉毛:“那是他花自己的工资和布票弄回来的,又不是爹娘给的钱。”

“你晓得个屁!”熊芬直接从凳子上跳了起来,一只手叉腰,一只手不住撩着头发,呼呼的喘着粗气:“你大哥要是不抱了小六回来养,咱们把牛蛋过继给他,他的钱就是咱们的钱!”

媳妇有时还真是不讲道理,杨水生气得嘴唇哆嗦了一下,没有说话,坐在那里,继续埋头抽他的老烟叶。

小萝卜头就知道好看不好看了?唐美红躺在那里,心中有几分得意,穿到一个高颜值宝宝身上,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,看起来美貌是通用的大杀器,不管对大人还是对孩子,只要一个人貌美如花,自然会能多受些照顾。

林淑英快步朝床边走了过来,看了看几个怒目而视的孩子,哈哈一笑:“哟,这是怎么啦,要打架么?”

她说话的声音真好听,就像有人拿了一根狗尾巴草在轻轻擦着手腕一样,挠得人心里头痒痒的。唐美红躺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淑英,越看她越觉得美,小虎子长得像她,一双眼睛圆溜溜的,清澈明亮。

看到林淑英进来,唐建军的气焰瞬间就没了,已经扑到床上的身子顺着床板往下头溜。

小虎子他娘可厉害着哩,她敢和自家奶奶对着骂!虽然她不骂脏话,可每次吵架她都能让奶奶说不出话来!她不怕奶奶,一点也不怕!

唐建军偷偷的朝床尾挪了挪,眼睛骨碌碌的转。

“小虎子,你怎么爬人家床上去了?快下来!”着小虎子靠在床上,林淑英皱了皱眉毛声音里有几分不悦:“是不是你把小红给踩着了,她才哭的?”

“娘,我没有!”小虎子嚷嚷了起来:“我在保护小红!”

林淑英一低头,看到了眼睛圆溜溜的唐美红。

“哟,小红醒了?怎么不哭了?”她弯下腰把唐美红抱了起来,一股怪好闻的香味冲进了唐美红的鼻子。

她身子很柔软,唐美红挨着林淑英不住的蹭,一双小手在她面前晃啊晃的,嘴角上扬发出了叽叽咕咕的笑声。

“娘,小红笑了!多好看!”小虎子爬到了林淑英身边,一只手拽住她的胳膊,一边低头认真看着唐美红,圆圆的脸蛋上出现了两个酒窝。

“你们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呢?”林淑英轻轻拍了拍唐美红的背:“看你们这么闹腾,把小红都吵哭了。”

唐建军冲过来告状:“林阿姨,小虎子把你们家的麦乳精给她喝!”

他恶狠狠的盯住了唐美丽,他没得喝,唐美丽也不能喝!

林淑英看了看小虎子手里拿着的那个碗,和蔼的笑了笑:“没事,不就是一点麦乳精嘛,小虎子爱给谁喝就给谁喝。”

瞬间,唐美红对林淑英无比崇拜,这轻描淡写的口气,完全是炫富达到了顶尖水平的高手!爱给谁喝就给谁喝,言下之意就是我们家很富,这一点麦乳精算不了什么!

到后来,唐美红知道了林淑英的出身,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她会这样淡定的炫富。

林淑英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两人都在大学任教,五qi年fan右运动开展,林淑英的父母被无辜卷入,下放到旺兴村进行劳动gai造,林淑英的父亲在三年大ji荒里不幸过世,熬到六san年,她的母亲终于摘掉了you派的帽子,恢复工作,被允许带他们兄妹三人回城,然而这时候林淑英却回不去了。

她喜欢上了小虎子的父亲邱兴国。

这邱兴国按着现在的话来说是个官二代,虽然他爹邱福林的官职很小,只是生产队的队长,可这职务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重要,要不是邱福林的接济,林淑英一家日子会过得格外艰难。

邱福林自己没念过什么书,可是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,他尊重林淑英父母,见了面总是客客气气的喊先生,林家要是不够粮食吃了,他就打发邱兴国与邱安国两兄弟夜里偷偷的送些粮食过去。

林淑英就是在接送粮食的时候与邱兴国对上眼的。

“兴国是个好孩子,你要和他结婚我也不反对,只不过你一个人留在旺兴村,我实在不放心。”临走之前,林淑英的母亲董熹瑜皱着眉头,忧心忡忡。

准女婿人不错,可一想到要与女儿分离,她就心如刀割,她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孩子扔在这贫瘠的山村受苦!

可林淑英执意要留下来:“妈,以后我有时间就回家去看您。”

见到女儿说得坚定,董熹瑜只能叹着气回了城,但她从来未曾忘记过留在农村的女儿,时不时就会寄一些稀罕东西过来:时新的布料,小白鞋,麦乳精。

“兴国真是找了个好媳妇。”

“可不是哩,他岳丈娘、大舅子、大姨姐,三个人都惦记着给他媳妇寄东西!”

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,能填饱肚子已属不易,能时不时的吃到城里捎来的好东西,那可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才有的好日子——而且,一般的地主还没有这生活水平,必须是家有良田百亩以上的大地主才有这个资本。

议论的人眼里都有羡慕的光,这邱兴国也不晓得前世做了多少善事,这辈子才能娶到这样旺家的媳妇!

莫怪小虎子能拿麦乳精过来给她喝,原来是家里头有本钱。

唐美红暗戳戳的想,金大腿啊金大腿,自己面前竟然有一条金大腿!在这贫瘠的小乡村,要想改善自己生活水平,必须要抱紧金大腿,巴结好官三代小虎子!

小虎子总是夸她好看,喜欢她笑,于是唐美红每次见到他就笑得眉眼弯弯,咯咯咯的笑出声来。

要投其所好。

山村的生活很单调,白天生产队出工,晚上收工回家吃过饭以后天就黑了,月亮好地坪有光的时候,没事情做的村民就往搬了凳子坐到地坪里摆龙门阵,唾沫横飞的说上几个小时以后,各自回家。

邱福林的地坪是旺兴村里人气最旺的地方。

他家的地坪很大,这是一个优势,还有一个原因,邱家有能人。

邱福林是队长,和大队联系比较多,村民们都喜欢到他地坪里来坐坐,顺便也能了解上边的政策。特别是到了秋收的时候,邱家的地坪里挤挤密密都是人,都想问问今年自家到底攒了多少工分,上头有没有政策把工分提高一点,都想早点知道今年自家的粮食够不够吃,到底要不要囤点别的东西好对付过冬天。

除了邱福林,邱家还有一个能人,那就是邱福林的媳妇林淑英。

林淑英跟着父母xia放到旺兴村正是念初中的时候,虽说到了乡下以后就没进过学校,可她父亲林复开和母亲董熹瑜都是复旦大学的毕业生,教她念书绰绰有余。当年她家下放来这里的时候,带了三个行李箱,其中一个箱子装的全是书。村民们说要执行主席号召,对右pai分子严厉镇压,要把他们带来的书籍全部烧干净,邱福林挺身而出制止住那群跃跃欲试的村民。

“主席教导我们,中国要百jia争鸣百hua齐放!咱们是种田的,人家是读书人,两朵花都是一样的!”

邱福林张开嘴就是主席语录,把一群村民说得一愣一愣的,看着林复开身边的那几只箱子,都不敢再接近。

“咱们没文化人怎么成哩?以后你们要写信,少不得要来找林教授董教授帮忙,主席语录里不认识的字,还不得请人家来教?把书都给烧了,谁能学了上边知识教你们哩?”

邱福林说得振振有词,村民们听得连连点头:“邱队长说得对,咱们不能烧了林教授他家带来的书。”

林家的书保存下来了,林淑英也有了继续念书的机会,在村民的眼里,她是个有文化的人,和她多来说说话,自己也会跟着有文化。而且林淑英很会说故事,说得绘声绘色,村里人都喜欢到邱家地坪里来听她说故事。

出了月子,唐美红就被允许抱出去转悠,那天晚上,陈春花抱着她去了隔壁邱家串门子,正好碰到林淑英坐在那里和人闲聊,唐美红竖起耳朵一听,说的正是林黛玉进贾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