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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[穿书]第106节(1 / 2)





  万幸已经看到了桌子上被倒扣起来的汤,笑眯眯的自己接过了话头,说道,“队长伯伯,是我奶奶做的……嗯,花蜜汤,可好喝呢。”

  黄面做成干粮不好吃,难以下咽,还有些黏嗓子,但是做成汤却是很香的,石桥村不少人家家户户到了冷天都会这么熬上一锅粥解冻。

  早上喝一碗粥,也能提神醒脑,饱腹之后也更有干劲。

  “花蜜汤?蜂蜜?”赵建国一愣,这年头养蜂人少,蜂蜜可是个好东西,难买的很,尤其是野生的,更是难弄。

  万幸摆摆手,“不是不是,是我和小高自己做的花蜜。”

  她自己是吃不出蜂蜜和花蜜有什么区别的,顶多是味道不一样,至于口感……都融到汤里了,谁还能喝得出口感啊?

  赵建国愣愣的点点头,根本不知道两个孩子是怎么操作的,居然能弄出来这么香甜的东西了。

  没一会儿,张敏静已经归类总结出了好些个人选。

  她有些诧异,看着这上面密密麻麻的字体说道,“这次怎么有这么些人来报名?”

  “嗨。”赵建国一笑,提起这事儿也是哭笑不得,“可别提了——这不是村里给的待遇好,还能给分配一套房子,不光是咱们这附近的,隔了几十里地,但凡是听见了消息的,有的没的都让人送了信过来,全都想试试呢。”

  房子是个重要的东西,更何况是当了老师的人,基本也差不多都成家了,谁也不能离开老婆孩子,一个人留在他们村子里教书啊。

  顶上也是考虑到了这一层,才给分了一套自建的房子出去,本身那些房子是每个村子分配的安置五保户的,但是他们村五保户人数不多,房子空着也是空着,不如让老师住下了,更何况,好的条件,也更能吸引人才过来。

  张敏静这一下了然了,点点头,说道,“这些人,你都差不多是心里有数的吧?”

  看着上面不少人小学四年级毕业的就敢来报名的,张敏静都不由摇了摇头。

  四五年级就辍学在家不学习了,指望着他们撂下课本几十年了,再去教孩子?

  提起笔他们连自己的名字怕都是不会写了!

  张敏静叹气,真是什么人都要来凑上一腿。

  看了眼被张敏静额外放出去的几张纸,赵建国打量了一眼,笑着说,“是,这些人也是组织重点考察的对象——尤其是这个谭睿,他们咱们今年下乡的知青,我前阵子,去打探了一下这些知青家里的人。这个谭睿家里,父亲是高级工程师,母亲是医院的正职主人,顶上的爷爷,还是咱们背景的国学院教授,前些年因为文化大1革1命的缘故,被下放了,听说了今年的政策,是能平反回去了。只不过,他可能在咱们这里待不了多久,这也是我比较犹豫的一个原因。”

  张敏静听着赵建国说的这一连串的头衔,眼皮就是一跳。

  这绝对是一个典型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下的孩子了,如果不是今年被迫下乡,而且高考也还在的话,他说不准也是今年参加考试,会在榜单上大放异彩的一员。

  看了眼旁边的几个人,虽然条件也比较出色,可到底是没办法和谭睿作比较的。

  孰高孰低,自然已经见了分晓。

  张敏静想了想,说道,“如果不行的话,就招两个老师——谭睿既然报名了,那就一定是自己考虑过的。他们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,最有自己的主见,该干什么,不该干什么,他们比谁都心里有数,就算是到时候真的要走,他也能为咱们村,教出来好些个好学生了,毕竟是北京城根儿上长大的孩子,见识、谈吐,哪怕是下了课后和孩子们说的笑话,都比别的老师能给孩子们的多。”

  赵建国越听表情就越严肃,因为他知道张敏静说的是真的。

  “行,张老师,我这就回大队上,和书记再商量商量。”赵建国把东西整理好,站起来给张敏静鞠了一躬,摸着头乐,说,“不过到时候,还是得麻烦张老师跟着我去一趟公社,毕竟这可不是小事儿。”

  “没问题。”张敏静摆摆手,笑了。

  送走了赵建国后,万幸才眨巴眨巴眼睛,说道,“奶奶,以后是谭睿哥哥来教我认字了吗?”

  “应该是他了。这孩子理工科目好得很,还没有文学生的那些个臭脾气,我看着,是个能教书育人的苗子。”张敏静若有所思。

  她其实也是为这万幸想,才想着睡服赵建国多找一个老师来的。

  孩子的启蒙老师尤为重要,她也不想让家里这三个即将上小学的孩子,被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老师就给糟践了。

  万幸点点头,摸摸下巴,心想要不要趁着这段时间,多去知青点转悠转悠,和这个未来的老师打好关系……最好能商量着,少给留点作业。

  毕竟上树掏鸟蛋,下河摸小鱼儿实在是太愉快了,不光锻炼身体,还能填饱肚子,比看书可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呢。

  “宝丫,你在这等等奶奶。”张敏静沉思良久,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,叮嘱了一下万幸之后,起身进了屋里去。

  万幸有点纳闷,但还是坐在了凳子上,等着张敏静出来。

  只见张敏静似乎是在她屋子里的橱柜上打开了几个小盒子,最终,才捧着一个盒子,慢慢的从屋里走了出来。

  半晌,只见张敏静打开了那个看着相当古朴的盒子,从里面掏出来了一个银灿灿,一看就保存的相当好,甚至都没有被空气氧化发黑的银镯子来。

  万幸眨眨眼,下意识的问道,“奶奶……这是要给我的吗?”

  “是啊……”张敏静顿了顿,似乎是在下什么极为艰难的决定,半晌,她还是点了点头,叹着气说道,“这个镯子本身就是你的……当年你被丢了之后,你队长伯伯又去树底下找了,才找到了这么个镯子,就送到我这里来了。”

  被套在她手腕上的桌子冰凉,万幸下意识的‘嘶’了一声,背着光,却看到了在镯子上面印着的一圈小字。

  字体实在是太过微小,她根本就看不清到底是什么,只能分辨出大概是一串数字,可能代表是原主的出生日期之类的东西。

  而在这个日期的后面,便跟着一个稍微大一些的字体:宝。

  只有一个宝字啊。

  万幸举着手,从阳光下盯着那个镯子,眸光微微的眯了眯。

  她记得,书中的万幸,似乎本该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的。

  这个镯子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将来会是她和家人团圆的一个重要因素——只是她现在有点好奇,这个镯子,到底又是因为什么,会落到了后来的万金凤手里了?

  万幸摸摸下巴,将镯子藏到了袖子比较靠里面的位置收好,仰头一笑,说,“谢谢奶奶,这个镯子实在是太好看啦!”

  张敏静笑了笑,摩擦着万幸的头发,说道,“喜欢就行。不过宝丫,这个镯子,可别让人看见了,当心被贼给惦记上。”

  农村谁家能有那个闲钱去给家里的孩子打造银器?这可都是封建时期的地主老财才能干出来的事情,如果被人举报了,那可是要被□□,说是割资本主义尾巴的。

  万幸想了想,说,“那奶奶,我把这个镯子交给我妈妈保管吧,她肯定能替我收好,我也怕出去玩的时候给弄丢了——再说了,再过阵子天气就热了,带着镯子的话,会被人发现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