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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(1 / 2)





  “好,听你的,来人啊,将虎捕头从大牢里面放出来。”

  吩咐好了所有的事情,后院里面就剩下了古小东、万莹莹和沈芸。三个人面面相觑,显得十分的尴尬。三个人心中都知道各自的关系,就像一层窗户纸,谁也不敢去捅破。

  古小东挠了挠脑袋,说道:“莹莹,那个……”

  莹莹低下了头,静静地听着古小东的话,可是古小东很多话却说不出口,一夫一妻倒是行,但是两个老婆站在这里,总不能跟两个女人都表白吧?更何况现在有什么方法介绍她们两个认识并接受对方呢?

  沈芸打破了这个寂静,说道:“莹莹,我知道你和古铜已经定下了婚事,但是万事总要有个先来后到,我与古铜的事两年前就已经定下了,所以我为妻,你为妾。更何况我是郡主,你不过是一个小县令的女儿。”

  “哎……”古小东刚想打断,没想到万莹莹抢着说道:“两年前?古铜!两年前你不是先跟我……好你个古铜!”

  “什么?你们不是最近才定下来的吗?古铜,你骗我?”

  “我……”

  “古铜啊,没想到你长得这么忠厚老实,居然一肚子花花肠子,反正我不管,我要当妻!”

  温柔的万莹莹遇上了刁蛮的沈芸,不知如何是好,掩着脸哭。

  “别哭啊,莹莹,别哭!听我解释。”

  “你还解释什么?先是苏宝宝,接着又来了一个沈芸,你让我怎么相信你?古铜,我们从此一刀两断。”

  “还有个什么苏宝宝?苏宝宝是谁?怎么回事?难道就是那个泼辣的女娃?古铜你给我说清楚!”

  “我,我的娘啊,乱死了,乱死了,你们听我说。莹莹与我认识得早一些,沈芸与我认识得也不晚,但是你们喜欢上的是两个人,不,哎呀,怎么说好呢?你们喜欢上的是两个性格的我。一个是傻子的我,一个是现在的我。”古小东觉得自己说的话就已经乱成了一团麻,倘若此刻苏宝宝再参与进来的话,恐怕他就要被打得头破血流了。

  两个女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古小东,不知道他究竟在说什么。

  “你们没听明白是不是?好,这样吧,你们两个都是妻,平等,你们两个是老大,我当老三,怎么样?”古小东本想将两个女人都当成老婆,可是一个男人的心又怎能劈成两半呢。

  眼前温柔贤惠的万莹莹是自己的挚爱,这个冰清玉洁的郡主自己也十分地喜欢。

  “好,你们非要逼我,你们两个臭女人!等把你们娶过门,我一定要好好收拾你们!”古小东心想,软的不行只能来硬的,却没有想到,两个人走上前来,分别举起左手和右手,一人一个大耳光,打得古小东头晕目眩。

  “怎么回事?”

  “莹莹,不要理这个臭男人,我们喝酒去!”

  沈芸突然拉起了莹莹的手向外面走,莹莹也哼了一声,两个人转瞬之间成了好朋友,开始同仇敌忾。

  古小东傻傻地愣在后院,看着两个女人走出大门,而他的手中还拎着成通判的头颅。

  “通判啊通判,女人还真是难以琢磨。”

  第三章 不同寻常的杀人案

  古小东提着成通判的头颅来到了地下室,两年前的田仵作已经退休,古小东的副手是一个小孩,因为家里贫穷,被卖到了县衙当奴才,古小东看这小孩长得十分乖巧,又聪明伶俐,干起活来又仔细,于是悉心教导,传授他验尸的方法,这小孩原名叫阿呆,古小东嫌这名字叫起来不太妥当,就又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爱德华,因为这个小孩的模样简直就是剪刀手爱德华的童年版。这本是一个洋人的名字,后来大家叫着叫着就叫德华,再后来德华有些绕口,人们便叫他阿华,古小东更喜欢叫这小不点华仔。不过爱德华有时候又像老鼠一样喜欢钻来钻去的,人们又起了个外号叫他小耗子。

  古小东将装着头颅的包裹放在了停尸台上,小耗子见来了尸体,好奇地打开一看,竟然是一颗头颅。这小耗子并没有害怕,反而专业地带上了手套,将头颅摆正,并在摆台上面放上了各种各样的手术器具。

  古小东用镊子仔细观察成通判的头颅。

  女人的性子真是琢磨不透。正应了古小东那句话,万莹莹走着走着忽然发现旁边的这个沈芸有些不对头,刚刚还气冲冲的,突然之间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,变得温柔淡雅起来。万莹莹心想,难道是刚刚气昏了头,现在回想起来有些难堪?

  沈芸拉住了万莹莹的手,瞪大了双眼不解地说道:“你是谁?”

  “我是莹莹啊,沈芸,怎么了,你怎么突然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。”

  “我,我叫艾薇,你是谁?”

  “艾薇……你刚不是找我喝酒吗?”

  “喝酒,好啊……”

  万莹莹将艾薇拉到了一家酒馆,要上了两壶上好的女儿红,这两个人平时哪里喝过酒,刚喝一口就都开始大口大口地咳嗽起来。

  “为什么这酒这么难喝,男人们却都喜欢喝这个东西?对了,妹妹,你不是说你叫沈芸吗?为什么又叫艾薇了?”

  “我叫艾薇啊,沈芸是我的仇人。”

  万莹莹突然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,心想这个沈芸还真是古怪。

  突然,一阵兰花香气飘过,一阵浓香涌进鼻子,让莹莹打了两个喷嚏,只见酒楼外站着一个男子,玉树临风,面若白玉。女人们纷纷抛来媚眼,就连男人看见这样英俊的男人也不免要多看两眼,甚至有的嫉妒地用鼻子哼了哼,不就是长得帅么,有什么了不起。

  帅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,但是又有钱,又帅,那可就不得了了。这男子穿着一身白色的大褂,辫子梳理得油光铮亮,一把折扇上面竟然有唐伯虎的墨宝,再加上那由上好的和田玉精打而成的扳指,袖子上绑着一颗小孩拳头大得夜明珠,更让人对眼前这个帅哥浮想联翩。

  而这个男子身后却跟着一个其貌不扬的秃头,看样子是和尚,但是穿的却不是僧衣,一副武行者的打扮,额头锃亮,太阳穴鼓鼓地突出。两只手不时地摩擦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,那双犹如独狼一样饥渴的双眼让人望而生畏。

  自古帅哥多风流,看到酒馆里两个绝色美女在喝酒,那男子自然停住了脚步,走到了酒馆里面,找了一张挨着万莹莹的桌子坐了下来。他身后的光头也跟着走了进来。

  “两位爷,来点什么?”

  “拿你们这里最好的酒,最好的菜。”那光头说完,知道主人想泡妞,于是从怀里拿出一个十两的大银锭扔在桌子上。

  那白衣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,男人出门讲究的就是排场,他对光头的做法很是满意,不过更吸引他的则是坐在旁边的两个美女,可是令他沮丧的是两个女人并没有看他。

  那男子喝酒喝得无趣,见两个美娇娘并没有将自己放在眼里,于是抬起屁股径自坐在了莹莹的桌上,万莹莹瞟了他一眼,看样子这个男人是想泡妞,所以理也没理,对艾薇说道:“妹妹,我家养了一条狗,真是不要脸,我吃饭的时候总是在我的旁边盯着我桌子上的肉。”

  艾薇虽然是沈芸的另外一重人格,但是依然冰雪聪明,知道万莹莹话里话外是在讽刺这个男子想要搭讪两个人,于是回道:“那你就赏他一块骨头吧,就像这样。”

  艾薇捡起盘子里面还没有吃过的一块猪骨头扔到了外面。

  那男子自然知道这两人是在讽刺自己,不过男人自古都喜欢玩带劲的小妞,厚着脸皮赔笑道:“两位小姐貌若天仙,你家的狗真是极其幸运。”

  “哎,我说你是谁啊?在人家吃饭的时候贴过来,你恶心不恶心?”万莹莹平时见到这种人早就离得远远的,不过两杯烈酒下肚,脾气也火爆了起来,心中对古铜的怒火难免对眼前这个帅哥发泄出来。